【标题】 中医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00401
【实施日期】 800401
【失效日期】
【文号】
【名称】 中医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题注】 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加强中医医院的建设,把中医医院办成以中 医中药为主、体现中医特点的医疗单位,除贯彻执行《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有关规定外,根据中医医院工作的特点,特作如下规定。
一、中医医院要以中医药为主,积极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医疗质量。有条 件的中医医院还应搞好教学、科研工作。
二、中医医院的技术队伍要以中医药人员为主体,适当配备 西学中 人员和 其他卫生科技专业人员。各类技术人员要团结合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 高。
三、中医医院的院及科室领导,除放射、检验等医技科室外,主要应由中医水 平较高的专业人员担任。要大胆选拔德才兼备、有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中医专业 人员参加院及科室的领导,逐步改变领导班子的结构。对有真才实学的老中医、老 中药师可聘请他们当顾问。
四、中医医院的业务科室设置及病床分配比例,应从实际出发,按照医院规模 、工作量和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力争技术科室齐全,人员配套,重点突 出,逐步办成具有专科特长的综合性中医医院。
五、中医医院要运用中医的理、法、方、药进行辨证论治,采取中西医两套诊 断方法。 要建立体现中医理、法、方、药辩证论治特点的病历,并把病历书写作为中医 技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要认真继承、总结祖国医学的护理经验。护理人员要在掌握现代护理学的 同时,认真学习和运用中医药知识,进行辨证施护。
七、中医医院要用现代科学手段,认真发掘和总结运用中医药救治急重病人的 经验,收治急性病人。并逐步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急诊室,指派工作责任心强和有实 践经验的中医、 西学中 和护理人员担任急诊室工作。
八、严格执行中药炮制规范和复核制度,加强中药管理,严禁使用霉烂、变质 的中药配方。 中药制剂室要配备水平较高的技术人员和制剂设备,所制药品要确保质量。有 条件的制剂室,应积极慎重地改革剂型,研制疗效高、质量好、价钱低廉、服用方 便的新剂型、新品种。
九、中医医院的器械装备原则上不应低于同级的综合性医院。对具有中医专科 特长、疗效突出及研究提高工作所必需的实验仪器设备,应优先予以配备。
十、中医医院承担的划区医疗任务,应与同级的综合性医院有所区别,可根据 自己的技术力量,承担一定的医疗任务。
十一、中医医院要积极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中医临床进修、学生实习、培 训 西学中 人员的任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经上级批准,可附设学校或专科班 ,培养中医药人才。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在职医务人员学习业务 ,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文化水平。
十二、中医医院要抓紧对确有真才实学的老中医、老药师,根据双方自愿的原 则,选配有经验的助手,继承总结其经验。有经验的中医和 西学中 医师可根据 本人专长和工作需要,逐步实行专科定向。
十三、中医医院要建立中医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小组,开展学术活动,进行学术 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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