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吉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建设地点:吉县车城乡兰家河村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徐卫东
联系电话:1393576452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吉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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